政府信息公开

洪雅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6日徐雅兵  (点击: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洪雅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警务信息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创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洪雅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是本局领导动态、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等,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洪雅县公安局2022年总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17篇,其中洪雅公安微博公开信息8067篇,微信515条;中央及省市级报章杂志发表外宣稿件792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143篇,其中,工作动态96篇、机构设置1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1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2篇,处理回复网民来信2篇,处理回复转办信件1篇。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和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我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局多次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科学布局我局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根据我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程序。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及时有效地开展。同时,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及双微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报道我县各重大警务活动情况和治安动态,及时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工作。本局指挥保障中心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版块,结合实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专人管理,分工明确。本局指挥保障中心为信息公开的审批部门,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正常、持续、高效地运行和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年初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李志敏任组长,常务副局长底抗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保障中心,建立了由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各业务警种部门协助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本局新媒体工作室运行正常,强力推动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公安微博等新媒体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6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510

行政强制

10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64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洪雅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创新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3年,洪雅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它需要报告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