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09日  (点击: )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全文公开,欢迎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对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到政府网站和康养洪雅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媒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05条,康养洪雅公开信息118条。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2022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55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上年度结转办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2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春雷行动2022”专题专栏,并通过“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等栏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科普知识和权威信息,力求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开设政务微信、微博、以及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印发《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度新闻宣传和网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到未经核对不公开、未经审查不公开、未经领导签批不公开。三是安排专人负责,顺畅上下沟通,做好信息编制录入、更新维护、统计管理等日常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0

行政强制

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信息能及时、高效地公开。二是深入领会《条例》,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