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6日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在洪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行政处罚决定书、月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公示等方面的信息共6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依法办理完毕,未因答复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我局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规范管理、服务公众,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财政预算决算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1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细化。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

1.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推进以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方面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健全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和公众关切。

2.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政务公开栏、公众媒体、新闻发布等其他公开方式,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强化网上平台功能,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3.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及时总结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强化信息审核,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