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洪雅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24日  (点击: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洪雅县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窗体顶端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洪雅县水利局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政府信息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洪雅县水利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规范管理、服务公众,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概况、各项业务、财政预算决算等各类通知、信息、通告、公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还有欠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持续抓好动态信息、重点信息、人事信息等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不断优化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