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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之三
信息来源:洪雅县投促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3-25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1、加大优惠政策宣传,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全面梳理政府、政府平台公司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和作出的优惠政策、奖励承诺等,没有兑现、兑现不到位的限期制定方案予以兑现。

2、开展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各类证照、资金等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分类限时解决。

3、研究因政府规划调整、 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解决办法。区分一般性违法与重大恶意违法,对企业一般性违法,管理权限在市级部门的,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不与财政资金申请、融资、开具各类无违规证明等挂钩。

4、弘扬企业家精神,每两年申报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聘请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为政府部门经济顾问,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先进事迹,给予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更多的社会认同感。

5、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细化落实容错纠错办法,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