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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之十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2-25

(十)建立供应链及进出口贸易应急机制。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商贸流通等重点行业,稳定公路、铁路等物流通道。协助受疫情影响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外贸企业,向有关进出口商会申请免费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纠纷以及新签订的订单,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提供免费政策咨询服务,降低贸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新区、园区管委会)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实际发生的物流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农用物资、粮油蔬菜、农畜产品、饲料等生产、加工、销售的公司(企业、协会)给予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