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强金融服务。各银行机构要改进服务方式,主动对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服务流程,压缩办贷时限;要加强对企业培训指导,创新更多线上金融产品,加大线上服务力度;要实事求是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征信保护,对疫情期间道路封闭、无法开工等原因导致还款存在困难的企业,暂不纳入贷款违约客户名单,对已经上报征信系统的,要通过“机构说明”和“信息主体声明”等途径给予妥善处理;要积极支持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引导企业实现多元化、低成本融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应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增加贷款、担保额度,优化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