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基金规模。风险补偿基金规模为1.2亿元,市政府与合作银行以5:5比例出资。政府出资部分由市工投公司开设专户负责管理运营,其中市政府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市工投公司出资3000万元;合作银行以专项风险拨备形式,提取6000万元专项核销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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