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房政策:
(3)园区可为入驻企业定制厂房,园区投资公司按企业要求进行厂房规划设计,并垫资建设厂房,企业按协议支付投资公司建设款。
上一页: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眉山产业园优惠政策之七
下一页: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眉山产业园优惠政策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