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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眉山产业园优惠政策之十六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12-10

六、奖补政策:

    (3)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五亿元的,园区按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奖补企业领导班子,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