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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眉山产业园优惠政策之二十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12-10

六、奖补政策:

    (7)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予以专项支持,鼓励科技机构或创建的研发体系入驻园区,园区按研发费用30%予以补助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高层次领军型创业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高学历人才带来的项目,经过评估,园区提供一定的专项科技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