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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服务业发展激励扶持政策之九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1-06-16

二、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政策

   (九)限上个体经营户年度营业额增速达到全市平均增速,-次性奖励1万元;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及以上,-次性奖励2万元;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及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