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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十)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04-08

第四章  资金拨付

第二十三条  旅发资金原则上采取一次性事后奖励补助的拨付方式,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安排一次资金支持, 特殊情况需报政府分管县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