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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四十六)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11-11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培训奖补

(四)培训机构输送培训合格人员奖励

1.申报主体: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