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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四十七)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11-11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培训奖补

(四)培训机构输送培训合格人员奖励

2.申报条件:申报主体按主导产业所需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劳动力取得工种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并输送到市内主导产业规上企业就业一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