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醉美洪雅 >> 投资政策 >> 正文
关于《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七十)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3-03

第十四条 产教融合激励政策

(六)市内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输送毕业生稳定就业生活补助

3.补贴标准: 2400 元/人,一次性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