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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绿色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二)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6-02

第二条 奖励条件
(一)引荐的工业项目需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洪雅“4+3”产业发展布局。(“4+3”指四大特色产业“茶、竹、椒、乳肉”,三大新兴产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