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十二)强化资本金融服务力度,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4支产业科创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运用市场化、专业化手段,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创企业上市,推动企业IPO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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