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三)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商贸企业年度新增5个及以上连锁经营点位的,给予每个点位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上一页:眉山市服务业补短板政策措施(四)
下一页:眉山市服务业补短板政策措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