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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十五)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2-11

(十五)实施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省级财政对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其中:3亿元—5亿元给予200万元激励;5亿元—10亿元给予300万元激励;10亿元以上给予5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