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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暂行)
信息来源:洪雅县水利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9-30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内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全面履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涉水工程安全生产指导,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四、研判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实施行业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及时组织整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相关生产经营、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六、依法组织、参与水利行业或涉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