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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4-02-26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


县委、县人民政府:

按照《洪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定期研究部署

一是拟制《关于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分别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局主要领导全年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12次,现场督导检查30余次,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

(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制发《洪雅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洪雅县农村人居环境优、差镇评选办法》《洪雅县城乡环境整治评分标准》,申请专项资金240万元,开展环境整治和最美、最差镇(村)评选工作,一体推进村庄院落、集镇市场、交通沿线、河湖沿岸、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投入约500万元,对重点区域乡村风貌进行统一整治提升,塑造庭院美、景观美、产业旺、人和谐的乡村振兴。

(三)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

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实现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根据《眉山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和指标任务,全面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全年投入23万余元购买23组四分类箱和600个分类垃圾桶,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在社区、小区的投放力度,目前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洪雅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洪雅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牵头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3次,指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牵头开展首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启动仪式,投入25余万元开展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新闻媒体宣传垃圾分类30次,编发垃圾分类简报12期,大力营造垃圾分类氛围。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全力推进洪雅县全域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申请到位各项资金1654万元,建设12座压缩垃圾中转站和配套附属设施设备。投资15万元在洪川镇社区添置37组四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完成12个示范点位的打造。加强城区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巡查管理,全年责令整改乱倒污水3起。

(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洪雅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机制,全县各镇和村(涉农社区)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县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行政村(涉农社区)收转运体系覆盖率100%。全县8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共配置有1216名保洁人员,有垃圾站、池、房等垃圾集中收集设施731个,保洁车辆211辆,垃圾转运车25辆。场镇区域和有条件的村(社区)推行了“垃圾不落地”收集清运模式,每天垃圾收运人员定时、定点、定线路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全年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3.2万余吨。全年投入10余万元,拆除、改造升级露天垃圾收集设施97个,结合村民居住情况和垃圾产生量实际,新增布设110个分类垃圾桶,不断补齐垃圾收集设施短板。

(五)规范处置建筑装饰垃圾和餐厨垃圾

一是投入112.97万元,完成2023年建筑装修垃圾处理服务外包工作,全年建筑装饰垃圾消纳场收运处理城区建筑装饰垃圾6853.81吨,运至眉山中机焚烧2327.61吨,作建筑回填材料4526.2吨。二是投入480余万元,配备餐厨垃圾收集车5辆,设置餐厨垃圾桶1200余个,全年收运处理餐厨垃圾9226.4吨,实现全县餐厨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化处置。

(六)持续加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监管

督促运营公司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垃圾填埋场安全规范运行。全年无害化处理全县生活垃圾约5.8万吨,渗滤液1.5万吨,完成水质抽样检查32次。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协同与应急处置能力。

(七)配合完成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春节、元宵节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16辆次,开展禁放宣传。在重点管控区域采用交叉巡查,严管严控,劝导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

(八)配合完成商业高噪监管工作

抓好审批促销活动监督管理。2023年审批占道促销活动253起,各片区中队加强对促销活动商家的巡查,及时制止、劝导使用音响设备发出高噪音进行促销活动行为20余起,促销活动中发出高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九)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实行片区负责制,采取动态管理方式,累计检查餐饮店铺1600余家次,责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113家。今年城区新增103家餐馆,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的审批、备案、安装,安装率达100%,受理油烟投诉件7起,办结率100%。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餐饮店铺集中区域、重点区域开展油烟排放检测47家,其中45家合格,2家不合格(不合格的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整改并重新检测合格)。二是强化焚烧污染管理。加强禁燃区露天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的巡查管理,会同县园林所在三桥河滩绿地制止露营烧烤行为6处,对3家提供露营设施的商家进行约谈;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烤火、熏腊肉、祭祀巡查管理,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全年制止出店烧烤商家4起,制止焚烧杂物2起。三是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投入61.5953万元,完成2023年城区抑尘作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作业。配备18辆机械化作业车辆开展冲洗、抑尘作业。全年洒水车出勤作业10518次,雾炮车出勤作业7010次;坚持每日机动巡查、不定时交叉巡查,形成高压态势,严把进出口关,严防带泥出场,严格抓好城市道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以及工地进出口与城市道路衔接处货车出入的常态化监管。全年检查城区内施工工地的进出口与城市道路200余次,对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处罚5起,现场责令整改16起;四是强化施工扬尘管理。规范临街商铺装饰装修设置围挡300余起,逐步增加喷淋设施;加强城区公共空间存放、堆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杂物料的巡查管理,全年责令整改未按规定堆放砂石、泥土4起,在公共空间堆放泥土处罚1起。

(十)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

根据《洪雅县丰产水库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建立了河长巡河、信息报送、督查通报、县级会议、信息共享、日常巡河、面源污染防治、清河护岸等制度,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清河、护岸、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受到县总河长办公室的肯定。2023年全年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2次,发现并处理问题11处。

二、存在问题

(一)占道经营噪声、餐饮店铺油烟存在扰民现象。占道促销、沿街叫卖使用高音喇叭和夜宵店外经营噪音过大;部分餐饮店铺集中区居民住宅未设置公共烟道,易造成油烟扰民问题。

(二)部分重点路段存在道路扬尘现象。建筑工地集中区附近路段扬尘现象较为突出,因部分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防尘喷淋、清洗设施效果不够好,导致存在货车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污染防治的战略定力,用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常态长效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道路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临街店铺装修和市政道路开挖施工打围、安装喷淋设施,建立管理机制。

(三)积极探索袋装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有效解决垃圾“爆桶”、收运不及时的问题,多措并举助力城市环境整洁。

(四)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助力打造特色农居示范片,健全农村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重点打造柳江镇玉屏社区作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动源头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

(五)加强占道促销、占道经营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在源头上进行管控,依法对占道经营产生的噪声扰民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持续落实丰产水库河长制工作,不断强化河湖监管,稳步提升河湖水质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