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季治安百日整治行动中,两名擅自进入瓦屋山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矿破坏自然保护地的犯罪嫌疑人被洪雅县局移送审查起诉,这是洪雅公安侦办的四川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犯罪案件。
时间回溯到2021年9月,受利益驱使雅安汉源县赵某某、辛某某,置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非法组织李某某等6名民工,利用人工机械偷偷将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关闭的保护区公路打开修复,利用车辆、马匹将发电机、汽油、电镐、钢纤等作案必备工具和人畜所需生活物资运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小地名“老槽沟”,在未办理任何相关采矿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光天化日之下违法将洪雅县人民政府关闭多年的矿洞挖开,在洞内肆无忌惮盗采铅锌矿80多天,采矿657袋。经专业机构计量检测,铅锌矿净重31.5吨,含锌量平均品位48.6,价值16.3万元,同时出具采矿、马匹、生产生活产生的废物对环境破坏程度的鉴定报告。经洪雅县局刑事侦查大队立案侦查,于2022年2月将赵某某、辛某某抓获归案并执行逮捕。
“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案经洪雅县局侦查终结,按照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要求,近日,洪雅县局依法将2名犯罪嫌疑人向西昌铁路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