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享有是建立在付出一定劳动的基础上的。
法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换言之,若劳动者虽然参加工作,但是不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这个条件,是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或者,即使劳动者工作的总时长达到1年以上,但是这一年的工龄并非连续,而是存在中断情形,也是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本案中,判断王某是否还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首先需要确定他是否有权利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他在今年之前已连续工作1年以上,有了休假的权利,则需要再结合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和病假天数,确定王某今年是否还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他的累计工作年限不满20年,由于他目前已经请病假达3个月以上,则不应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如果王某的累计工作年限达20年以上的,则还可以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