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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五措并举 成功创建6个市级调解示范单位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洪雅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19-07-12

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五措并举

成功创建6个市级调解示范单位

近年来,洪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针,“五举措”培育了6个市级调解示范点并全部创建成功,全方位、立体化地展示了我县基层调解工作成效,带动全县调解工作上档升级,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工作合力。一是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一名成员主抓和二名同志具体负责实施制度,负责加强市级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示范点打造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根据各领域实际,经常性开展工作督促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示范单位创建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工作任务和标准、工作要求及创建工作的步骤,并将创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情况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服务平台标准化。各基层努力克服困难,加大资金投入,在 温馨氛围基础上,利用高科技手段,部分示范点增设音像采集、监控防护系统,实现调解室的智能化服务,使示范单位能够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完善、精准的服务,实现了服务平台的标准化。
(三)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业务工作规范化。为了加强基层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要求及部署,一是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职责》等工作制度公示,以此来规范调解工作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规范调解工作的业务流程,制定了调解流程图,为劳动者办事提供清晰的业务经办过程;三是规范案卷存档制度,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卷,做好劳动争议调解案件卷宗和工作档案的归档工作,留存备查;四是通过积极探索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建设,通过排查治理不稳定因素,建立劳动争议预警预报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预警活动,畅通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前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得以进一步提升。2018年至今,33个基层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78件,涉及劳动者110余人,涉及金额500余万元,其中6个示范调解单位处理案件35件,涉及劳动者38人,涉及金额217余万元,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纠纷,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网络的触角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组织调解培训,保证调解队伍专业化。一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定期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组织员参加相关法律政策的培训,更新业务知识。为增强基层网格员的劳动争议调解能力,今年,我院集中开展培训3次,培养了一批调解工作的新生力量。另外我院还创新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各单位总工会及企业工会主席参加劳动争议案件庭审旁听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和庭审现场旁听,切实提高基层调解员的调处能力,规范基层调解员的调解流程。二是建立健全业务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基层调解组织在调处案件出现困难和问题时,及时沟通联系县仲裁院,协调解决劳动争议。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调解良好氛围。为了不断扩大基层调解中心的影响力,将调解中心的牌子悬挂到企业、社区醒目位置,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机构设置情况;将宣传资料印发给劳动者,现场宣传劳动法律、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相关知识,并现场答疑,加强同劳动者的互动;依托各示范点宣传平台,通过内外宣信息、QQ群等线下线上结合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调解工作成效,提升基层调解公信力,加强推广基层调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