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确保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有序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控灾能力,有效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切实保障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养老机构(含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
三、排查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每日防火巡查、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严格消防控制室管理、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讲、制定消防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以及禁止行为等10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层分级实施,各镇民政办和养老机构具体负责,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到位,对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落实责任人,制定临时应急办法和长效整改方案,并整改到位。
(二)消防演练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各养老机构制定消防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并在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县民政局组成专项工作指导小组,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督查指导。
(三)资料收集汇总阶段。2023年3月15日前,各养老机构完成图片收集和资料汇总,并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人:郑建,联系电话028-37401303)。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做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增强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责任转化为具体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压实各级民政部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将养老机构火灾防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到一线岗位。
(三)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落地见效。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和对消防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好局面,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民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对照表
2.民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
洪雅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