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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洪雅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4-24

各镇、县观音阁公墓:

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切实保障2023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文明、安全、有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和范围

(一)活动主题:围绕“殡、葬、祭、宣”全流程服务,通过改善硬件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管理、组织惠民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增加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时间2023310日至49日。

(三)活动范围:各镇,县殡葬工作服务中心、县观音阁公墓、各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

二、活动内容

(一)绿色殡葬宣传行动。各镇要持续抓好殡葬移风易俗推进工作,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文明祭扫活动,通过镇、村媒体平台,移动宣传车,微信、QQ群、挂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节俭、生态、绿色、文明的殡葬理念。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各镇要以此次“优质服务月”活动为契机,落实具体人员,对公墓环境进行整治,彻底清理墓区内的祭祀杂物及其他垃圾杂物,确保墓区始终保持干净整洁。要对墓区内绿化进行提升,需要补植的及时补植到位,需要修剪的及时修剪,确保墓区绿化美化如新。建立公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墓建好后能够管好用好。

(三)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县殡葬工作服务中心、县观音阁公墓要加强对办公设备、殡葬设备和服务设施等维修保养,有计划地对老旧设备分批次更换,增添便民服务设施,改善硬件条件。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办理流程,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积极开展“身后一件事”联办,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大力倡导网络祭祀,熟练运用全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殡葬职工政策法规、礼仪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树立“丧属至上”理念,提升为民、专业和廉洁服务意识。

(四)规范服务阳光行动。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不得限制丧属自带合法丧葬用品,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积极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强制服务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价格欺诈等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严从快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加大惩戒力度。

(五)安全管理攻坚行动。各镇要及时制定清明祭扫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等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做好群众祭祀用火管控工作、防止火种进山入林。禁止祭祀过程中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一切用火行为。要对公墓、历史埋葬点、散葬坟墓周边枯枝落叶、杂草以及其他可燃物及时清理清除,消除火灾隐患。科学设置禁燃禁放标识标牌,实现公墓内“零燃放”。要把乡村公益性公墓、历史埋葬点、散葬坟墓纳入重点防火隐患点排查,落实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和包村领导干部“一对一”包保责任,每一公墓、历史埋葬点要落实专人看管,确保不发生祭祀火灾事故。各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加大对墓区周边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的清理,严格落实禁燃禁放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优质服务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建立民政、公安、卫健、交通、应急、林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站所联动工作机制,协同抓好相关工作。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祭扫工作方案。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类隐患问题要在320日之前整改完毕。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就全县祭扫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 苟朝辉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进  县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员: 吴贤忠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

谭名山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清明节安全祭扫保障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全县情况,上报处置紧急事态。



洪雅县民政局    

 2023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