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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19年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6-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信息技术中心对我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二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截止2019年5月27日,全县政府类网站除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正常运行外,其余网站永久关停;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有政务新媒体28个,其中微信18个、微博9个、直播APP1个。

(二)检查总体情况

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二季度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的要求,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截至2019年5月27日,我县二季度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1条。其中,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瓦屋山景区、柳江镇、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和县人力保障局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公开信息不主动。部分单位没有把信息发布作为常规工作,需县信息技术中心提醒才会发布信息,导致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差。二季度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七里坪景区等34个单位公开信息少于22条,未达到每周公开信息不少于2条要求。

2.部分单位公开信息重点不突出。各单位新闻动态类信息公开的多,对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环节产生的各类资料,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意识不强。

3.政务新媒体建设不符合要求。全县政务新媒体普遍存在名称不规范,栏目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对照共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更新力度,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二)加强政策解读。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出台重要改革措施和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文件起草部门可通过专家解读、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等方式进行解读。

(三)开展新媒体整改。一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名称。政务新媒体的名称应使用本单位的法定名称或标准简称。二是增设必要栏目。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单位)应参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功能开办相关栏目。三是加强内容保障。开设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单位)应参照政府网站检查标准加强对政务新媒体栏目内容保障,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每周至少更新2条,不得有空白栏目,不常更新的栏目至少每个月更新一次,如果超过一年不更新的栏目应当关闭或与其它栏目进行整合。

附:2019年二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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