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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洪雅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8-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指标,县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县政府网站和3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19829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和34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虽然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的要求,但仍存在着许多不足。

(三)政府网站规范管理情况。我县政府网站均按《指引》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范管理,如转载上级重要信息、链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自动监测错别字和断错链、规范政府域名使用、与“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等。

(四)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19829日,我县三季度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78条。其中,县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和县公安局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乡镇、县级部门未按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

(二)部分单位存在为完成任务,临时集中录入信息现象。

(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不全面,缺少各机构领导照片、职务、分工和股室职能职责。

(四)部分政务微信公众号名称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力事功能服务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更新和保障工作。全县各乡镇、部门要按照《通知》中的指标全力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信息的保障工作,防止“僵尸”和“空白”栏目产生,对需要转载和引用的信息要做好格式过滤,防止带入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开设了政务新媒体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维护和管理。对因机构改革后不再维护或开设了但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要迅速申请关停,坚决防止政务新媒体出现“僵尸”“睡眠”“雷人雷语”“无互动无服务”等现象。

(二)做好“机构职能”栏目信息的更新工作。全县各乡镇、部门以县政府办提供的机构职能信息为参考,将本乡镇、部门的职能职责、领导照片、领导分工、领导简历、股室职责、股室负责人、股室电话、单位地址、单位联系电话等要素信息融合为一个整体进行发布,方便社会各界查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做好信息内容的安全审核工作。全县各乡镇、部门要做好信息内容的安全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出现错别字特别是严重错别字的现象发生,坚决维护好党和政府形象。对发生了严重错别字的,一经发现,县政府办公室将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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