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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6-11-10

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 年11 月9 日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樊正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工作,同意未来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我县“一地三区”建设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