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执行农业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的通知
局属各站股室:
为规范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实现依法行政目标,请各站(股、室、中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参照省农业厅制定的农业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做到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公平公正、程序正当。
附件:1.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2.四川省农业行政强制裁量标准
3.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附21个农业行业行政执法标准清单)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