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三)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市属在洪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审查上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组织对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省属及以上企业除外)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批复。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八)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监督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九)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十三)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主要工作1.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加强对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相对指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2.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按照“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做好非煤矿山、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3.启动并开展槽渔滩、瓦屋山、高庙3个乡镇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启动三宝镇、柳江镇国家级安全社区建设。4.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及冶金、机械、建材等规模以上及小微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和落实工作。继续深化第二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运用,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5.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实现隐患排查上报、核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按照“新安法”的新规定及“四不放过”原则,从严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6.继续推进“新安法”的宣传贯彻落实。以多种形式继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二、部门概况洪雅县安监局是独立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6年县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68.8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8.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9.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6.64万元,医疗卫生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971.96万元。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洪雅县安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五)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社区建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培训、汉王安全广场、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安全监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