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财政民生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医疗保险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医保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专项基金使用效益,实效推动医保政策落实,成为当前必须面临的问题,根据近期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通过深入监管科和审核科调研,走访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药店,了解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形成了洪雅县医保基金监管调查报告。
一、洪雅县医保基金概况
洪雅县医疗保险资金中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4类。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7.45万人,参保率达99%,筹集资金1.62亿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1.07亿元,县级财政补助1459万元,个人缴费40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2万,统筹基金收入4199万元。从资金收入情况看,近几年以来全县医疗保障资金均逐年增长的趋势。
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情况
目前,纳入我县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23家(县级公立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15家、民营医院3家),定点药店93家(具有特殊门诊资质的14家药店和零售药店79家),村卫生站25家。
三、医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洪雅县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得到落实,各项民生工作推进扎实有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资金使用总体运行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很薄弱,缺乏医学专业的监管人员,因医疗行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过度医疗鉴定困难,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行为时有发生,监管人员缺乏且部分不具备医学知识,造成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难度大,不能高效率地核查出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
二是医保基金监管涉及面广,涉及多个部门和众多定点医药机构及广大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就医量较大,外出务工等异地就医较多。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往往形成利益体,调查取证较难情况复杂,客观上给基金的日常监管带来极大挑战。
三是监管力量与信息化技术的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医保、卫健、社保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管理平台独立,数据分散管理,还不能真正做到资源互通和实时共享。医保基金运行的预警系统及指标体系尚不完善,现有的医保信息质量也有待进一步完善。这造成医保基金监管中不能有效提取数据进行分析核查,使得监管工作大部分还停留在人工核查数据信息上,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开展监管工作,监管效率相对较低。
四、下一步医保基金监管措施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决策部署,通过科学规范地使用医保专项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不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全县医保基金安全有效地运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一是县医保局不断推进基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优化医保基金的运行机制和内控管理,对经办机构制定了医保基金业务经办管理规程、内部稽核和风险防控预案;二是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医保报账,并制定考核细则,加大基金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医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三是建立驻院代表区县管理考核制,专司监管职能,提升专业监管能力。
(二)做好总额控制和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一是年初对全县医保基金指标进行分解,将住院总额指标分配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地控制各定点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二是定期就基金收支运行总体状况、分项收支及参保人员情况作具体分析,便于及时查找问题,重点环节风险点定期排查,研究措施,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保证基金收支结构平衡;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基金管理政策,严禁扩大基金支出范围,着力抓好基金支出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冒领医疗待遇的行为,防止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三)开展专项治理与实地稽核。一是每年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做到专项治理工作既全面又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查处工作,对发现的欺诈骗保、违规违约行为,严厉查处。二是加大不定期实地稽核力度,着力抓好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稽核,对存在问题多的定点单位作为重点实地核查对象。
(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考核。一是积极参加医保监管培训,坚持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人员的绩效考核,逗硬奖惩。
(五)强力推进DRGS支付方式改革。改变目前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即DRGS支付方式,有效防止过度医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