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城乡规划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雅县城乡规划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7403452。
一、概述
我局2014年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年对应该公开信息和程序力争公开透明,全年共完成12条信息公开。
(一)做好基础工作
一是确立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是由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协调各职能科室和职能部门,确保了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适应工作需要。二是明确工作安排。负责专人对接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高效、畅通。
(二)公开形式多样
一是利用各部门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信息。我局将工作信息,办理要件,会议纪要等全部公布到网上。二是利用规划展板,实现信息直观公开。充分利用规划展览,以模型展示、声光电科技等形式,加大对规划编制成果的公开,推进规划编制方案的公示,使公众直观、全面地了解规划信息。规划展览馆已成为我局宣传规划、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条,其中工作信息公开3条,规划公示5条。其它涉及专项规划、会议纪要等方面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行政复议1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提供相关公开文件进行发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
洪雅县城乡规划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