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28—37403509。
一、概述
2014年,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城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队、所,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为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宣传与培训。我局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将公开目录中的内容通过政务网、公示栏、电视及便民资料等有效载体及时公布于众,并广泛汲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
3.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通过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动态信息24条、法规公文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通过四川新闻网、《今日洪雅》、《人力资源报》等各级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举报。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联系沟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商户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代表等人群,通过对城管工作情况、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城管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对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拓宽城管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加群众与城管工作互动的机会。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