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申修龙联系,电话:028—37383055。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合理安排,使各股室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对于做好当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通过领导牵头、股室负责的方式,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势头,做到经常安排、经常督促,确保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一是人员配备到位。由局办公室统筹、以各股室站所为依托,充分激发全局干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发挥各股室信息量大、信息直接的优势,有力地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业务培训到位。我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的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有计划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多层面、多途径、多内容的业务培训,突出针对性、实用性、综合性,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督导考核到位。建立干部工作台账制,对全年工作和具体标准做明确要求并加以量化,增强干部职工对做好信息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良好。
(三)突出重点、提高质量。一是围绕“百年景致”建设主题年和重大项目进展进行组稿,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切实把握采编广度和加工深度,注重采、编、报各环节时效性,努力做到发现线索快、信息采编快、审定报送快,确保重要信息公开不过夜、敏感信息限时公开;三是重点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行政权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重点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4年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44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43条,财政资金信息2条,行政审批信息85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11次。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以来,我单位利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公开涉及机构职能;办事程序、办事指南;行政法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以来,我局未收到当面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请示或涉及到个人、单位秘密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已按相关规定公开城市建设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房屋登记等收费项目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至今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将进一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地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上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得更有成效,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