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洪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2年,我县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我县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也相应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巩固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培训,明确职责
2012年3月,召开四川省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应用培训会,会后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洪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围绕工业突破、旅游转型、农业升级等重点工作,开设主动作为创一流、“六城”联创、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党风廉政建设等6个专栏,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了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并上线《今日洪雅》网络版。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四川省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完成了洪雅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开发,全县各责任单位基本按时完成了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
3.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在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形式,以便公众随时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县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报纸及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和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8条,接待公众查询12100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全县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存在被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虽然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更新速度迟缓等。
2013年,我县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大对各乡镇、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吸取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