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档案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雅县档案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28-37403242。
一、概述。
2014年,县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考核,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的速度和数量。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县档案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8条。其中工作动态20条,其他信息3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县档案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存在被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需要完善等问题,在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成工作:
一是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档案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信息目录,增强公开的合理性、有效性,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洪雅县档案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