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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信访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2-16

洪雅县公安局

201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至201412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洪雅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警务信息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创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茂云任组长,政委阳红文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各业务警种部门协助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力推动公安微博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为了有效推进公安网站工作的全面铺开,我局实行专人管理,明确分工。明确了指挥中心为网站信息的审批部门,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网站正常、持续、高效地运行和发展。同时,我局围绕实战运用,努力通过重点培养、全员提高的策略,大力加强应用技能培训,扩大应用群体,提高应用水平。通过开展全警计算机技能培训、考核和网站信息管理员队伍建设、培训,大大提高了民警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使用率。一是采取全员轮训、以会代训、上机操作等形式开展大练兵,组织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员,对网页功能的运用、信息的编辑、信息的更新、图片的编辑等技能进行了专门培训,提高管理员采、编、发的操作水平;二是采取传帮带方式,培养更多计算机能手。通过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管理员或计算机中坚力量的作用,在单位内部开展网站系统功能运用的教育和培训,普及网上作战的技巧,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切实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警力和战斗力,从而更加高效地服务公安工作。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引入考核机制,确保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设置了本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兼职机构和人员。县局指挥中心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它科、所、队、室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信息内容,同时为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经过不断探索经验,运用多种手段落实人员管理措施,逐步建立起公安网站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严格考核,奖惩分明。我局相应落实了考核措施,定期对各部门网站管理、提供信息等工作情况进行评比,排名,并给予通报,同时,将信息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使民警自觉成为我局公安网站的建设者和维护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是本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扩大警务信息和政务公开范围,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了解的社会治安信息及时公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局在各级媒体上稿件共478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123篇、级市媒体260篇、本县媒体95篇。

(二)公开形式

1、依托网络,扩大网络资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做好我局在“洪雅论坛”板块的更新与维护,加强公安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通过网站发布警务动态信息、政务公告、警情资讯等形式与广大市民建立网络沟通。在“洪雅论坛”上公布了出入境部门办理出国护照和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签证程序;交管部门办理的车辆牌照、驾驶证;治安部门办理的户籍、居民身份证;消防部门办理的建设项目审核。在“洪雅论坛”上公布的信息,按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将有被害人、报案人、举报人的案件,从受案到处罚每个环节分别制作执法回执单,包括属法定回告事项的调取证据、扣押财务、鉴定结论、终止调查等。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群众反映事项158余件,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赞誉。

2、完善警务公开栏目。在局机关和直属部门服务大厅、各派出所门前、户籍室、值班室等醒目位置设立警务公开栏。从基本情况、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与收费项目、服务承诺、办事公开事项等方面,将县局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窗口单位工作流程表、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职能制作成示意图,面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大众媒体公开宣传。通过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现了洪雅公安的良好风貌。通过组织开展“110爱民宣传”、“119消防宣传”、“法制进校园”、“禁毒工作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在中心城区及各乡镇设立宣传台,印制、发放警务公开内容;并通过县电视台,围绕公安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及时公布重大警事新闻、工作动态,传授安全防范常识,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此类节目全年共制作31余期,共在各级媒体上刊(播)发报道洪雅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闻稿件34余篇次;坚持通过短信、微信、微博发布近期突发的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警情,提醒市民做好安全防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从未收取企业、组织和个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研究制定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大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快强网站建设。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站服务功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公众了解信息更加便捷。

洪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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