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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5-02-16

洪雅县司法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雅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王定国同志联系,电话:02837403458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强化领导,建立机构,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工作动态信息数63条,占100%.

(二)主动公开内容: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工作状态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公布我局工作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4年度,各受理点均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至目前为止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未能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渠道不够多样。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

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渠道,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洪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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