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世荣(洪雅县圣丹大药房余坪店)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
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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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食药监药罚〔2017〕48号 |
邓世荣(洪雅县圣丹大药房余坪店)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案 |
邓世荣(洪雅县圣丹大药房余坪店) |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川CB2101042 |
邓
世
荣 |
2017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邓世荣(洪雅县圣丹大药房余坪店)进行检查时,在该店处方药专柜内发现有处方药“单硝酸异山梨酯片”〔生产企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014;规格:20mg×12片×4板/盒;生产批号:160429512〕,数量4盒。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店的购进票据,上述药品是该店于2016年9月9日从乐山市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5盒,已销售1盒;该店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销售处方,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 |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责令邓世荣(洪雅县圣丹大药房余坪店)立即停止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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