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国家税务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国税局、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行编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洪雅县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开。联系单位:洪雅县国家税务局,联系电话:028-37403438。
一、概述
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根据班子成员的变化,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县局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分局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局办公室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监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4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拟文科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更新了《洪雅县国家税务局办税公开专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按规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2014年结合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向纳税人提供了办税流程、税收优惠政策、纳税辅导、纳税等级评定等。为方便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申请,我局做好了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的受理和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加大了力度,强化了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了起来,围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积极利用将洪雅县国税局网站公开。及时对国税网站进行了优化,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通了网上办税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周到的信息公开和办税服务。二是积极利用县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发布与管理。三是积极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县局办税服务厅因地制宜,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等,配备了连接互联网络的电子设备,编印了税收业务和办税指南等手册,在办税服务厅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四是积极利用其他方式公开。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认真开展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与当地媒体紧密合作,对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重大税收事项和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络、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开展多项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坚持派员参加接访工作,共接受市民咨询1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部门协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个别部门没有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作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洪雅县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