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雅县金融国资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雅县金融国资局联系,电话:028—37406300。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罗竞舸任组长,分管领导杨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是对我局金融协调和国资管理相关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发布,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机关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进行了更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客观、准确、及时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完善了公文管理制度。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公文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要求各业务股室拟上报的材料和信息,须先报分管领导审核,再送一把手审核签出同意意见后,方可打印上报或上传到县、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信息数4条,工作动态信息数15条。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共编制、公开了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共6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来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及操作规程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金融协调和国资监管工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县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三是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有碍发展、影响稳定和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洪雅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