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眉山市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眉信办发〔2010〕2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洪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县统一规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我县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巩固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建设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门户网站、《生态洪雅》杂志、洪雅电视台、两馆查阅场所以及其它便民渠道均是县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2010年主动公开县政府信息1410余条。一是在洪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主要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洪雅县党政文件及政务信息等,全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县政府信息130条;二是全年通过《生态洪雅》杂志公开政府信息560余条,通过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720余条;三是全年通过两馆查阅场查询7900人次,查询档案1200件,资料2300册;四是全年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接待点接受咨询人数1300余人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0年全县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有的部门没有建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些距离,信息互通交流较少。三是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公开的结合力度不够,特别是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办理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和培训。利用各种场合、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专门组织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各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2、深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条例》要求按时公开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和时效,研究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规则,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化。
3、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完善信息查询点。
4、严格执行目标考核制度。考核逗硬,责任到人,从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