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中医医院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已开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洪雅县中医医院位于洪川镇西横街72号,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0050平方米,现有编制床位150张,职工200人。设置科室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等。2002年被评为“二级甲等” 中医医院。承担着洪雅县医疗急诊、急救等任务。由于洪雅县中医医院原址占地太小,建设规模不能满足国家标准,房屋建设年代久远,设施设备老化,危及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日益提高的需求,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根据洪雅县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老医院整体拆除,在洪雅县瓦屋山大道旁(江南片区)选址新建洪雅县中医医院。
项目总投资14100.89万元。新建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办公楼、中医馆、中医康复病区、老年病区及配套公辅用房、环保设施;总建筑面积56603.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848.58平方米)。设置床位500,项目建成后达日接待门诊病人1000人·次/天,日住院288人/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公众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或信函的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公告说明
本次公示日期为2015年06月23日至2015年07月06日。
六、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洪雅县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西横街72号
联系人:张立
联系电话:15883331005
七、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48号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科大内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8-85408879
e-mail:wangan22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