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6日(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28-37401809 37403489
通讯地址:洪雅县洪川镇天池南街3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 对策措施 |
1 |
世行贷款四川小城镇发展项目洪雅县中调项目 |
洪川镇和柳江镇 |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总投资13994.42万元。项目主体工程:洪川镇子项目(疏浚河道、整治河滩湿地、新建河堤、修建改造河堤、埋设污水管网);柳江镇子项目(①新建道路及配套设施;②新建人行桥1座、车行道2座;③新建公共绿地;④新建净水厂1座及取水输水管线;⑤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⑥建设停车场)。 |
西南交通大学 |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利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可利用已有环卫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时注意洒水,防治扬尘,限时施工,减少施工噪声。运营期道路、桥梁设置道路限速标识,预留敏感点噪声监测费用防治噪声污染。供水厂运营期反冲洗废水通过回收池回收利用进行处理,不外排;排泥水经污泥浓缩池处理后,上层清液体达标排放,排入临近排洪沟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