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一、规划背景
洪雅县工业集中区是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投资项目产业引导的通知》 眉府办函[2006]127号设立的工业集中区,根据该文件,集中区位于洪雅县将军乡,面积为6km2,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深加工、电子化工。
2008年,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 眉府办函[2008]149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引导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的通知》,将洪雅县工业集中区更名为洪雅工业园区,并明确了洪雅工业园区属于眉山市重点发展“7+3+1”工业园区中的7个区县主抓工业园区之一,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化工、建材和农副产品深加工。
2010年经洪雅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洪雅县工业园区更名为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园区位于洪雅县城南部、青衣江两岸,分为东、西两片区。西岸片区北起旧大桥桥头,东临青衣江,西接洪三路,南至城东电站;东岸片区北起天池村,西临杨场村,东接城东电站尾水渠,南至金沙坝村,规划总面积6.52平方公里。园区定位为机械加工、化工、新能源、新型材料生产与加工等产业集群和商贸流通为主的现代化机械化工产业园区。
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式,秉着“以优势产业为依托,部署重点发展工业企业,突出主导产业,培育地域品牌,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色,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自主创新,大力推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的发展思路,洪雅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进行扩区调整,将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作为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以现有青衣江化工有限公司为支柱产业,重点发展化工业、新型建材及物流仓储业,扩区规划面积1.8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面以省道305为界,东以青衣江沿岸为界,南面、西面以余坪镇至将军乡县道为界。
二、规划方案
(一)主导产业
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规划功能定位为:以化工业为主、新型建材及物流仓储全面发展的产业集群和相关产业链的现代工业园区
(二)规划范围
园区规划范围1.83km2,北面以省道305为界,东以青衣江沿岸为界,南面、西面以余坪镇至将军乡县道为界。
(三)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以2014年作为评价基准年。
(四)经济目标
至2015年,力争完成工业总产值5亿元,税金0.8亿元。
至2020年,力争完成工业总产值20亿元,税金3亿元。
三、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本规划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废气、生产和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规划区能源结构以天然气、电为主,辅以燃煤。园区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污染物废气和含无机污染物废气的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方可排放,减少对大气的污染。由于区域内还有较大的大气环境容量,生产中排放的废气均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经过预测,只要严格控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区域开发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规划区企业的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青衣江。经分析,本规划实施后,通过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水污染物区域性削减,废水排放不会对青衣江造成新的污染负荷。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在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和压缩机布置在厂房内,采用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等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控制水平。
施工期的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的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区域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园区中主要固体废弃物包括工业垃圾和职工的生活垃圾。工业固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园区的企业按照“三化”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进行处置,固废的处置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同时进入企业应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从产品的源头及生产过程中控制固废的产生量,加强固废的资源化利用。
废渣若属于危险废物,则相应的危险废物必须交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堆弃,各企业应该严格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
四、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规划建设将利用洪雅县产业基础优势,对于洪雅县工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规划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总体上符合国家、四川省及洪雅县的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大力建设产业链,发展园区经济。
园区功能分区明确,区内合理规划了各类工业、生活办公配套设施用地,总用地规模属区域环境可承受范围。
规划方案实施不会导致区域性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对城区没有明显影响,大气环境容量可支撑规划区发展规模;减少进入地表水环境的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对地表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环境风险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在规划区范围。
综上,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规划建设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
本次公示主要就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规划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规划区所在地或者与本规划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或者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规划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规划区选址及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1、建设单位
名称: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洪雅县将军乡高岩街2号
电话:028-37496111
2、环评单位
名称: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十八号
电话:028-8553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