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经政协第九届洪雅县委员会第十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政协第九届洪雅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中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1月12日下午1:00—5:30在县政协楼会议室报到,13日开会。
二、会议地点:县政府礼堂。
三、会议主要议题:听取并审议政协第九届洪雅县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协商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协商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协商洪雅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协商洪雅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告
政协洪雅县委员会
2014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