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健康流转,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立规范土地流转“六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一页: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页: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劳务费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