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已于2016年7月18日通过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高庙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范围
与《洪雅县高庙镇总体规划(2014-2030)》的规划范围一致,面积为228.5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近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二、镇域保护规划
(一)保护内容
1.保护高庙古镇镇域内的森林植被、河流水系等自然生态资源。
2.保护依山而建、傍水而居的古镇空间格局及镇域内的山水田园、传统村落等景观风貌。
(二)保护要求
1.高庙古镇群山环抱,镇区被双河环绕。规划要求保护高庙古镇的自然生态环境,对境内自然保护区及天然林地进行保护,做好防火宣传,建好山林防护通道,让森林保持原始风貌,永续利用。
2.保护古镇周边雅峨山、二峨山等山体植被,进行林木培育和维护,禁止任何不利于山体植被保护的建设活动,禁止开山采石、伐木毁林等对可能自然森林植被造成破坏的活动。
3.保护古镇周边山体的天际轮廓线,山体周边建筑的天际轮廓线应不破坏原有山体的起伏形态,在山体范围内不得修建与旅游景观无关的建构筑物。
4.保护镇域自然水体及岸线等,进行水体维护,禁止污染水体和违规利用水资源。河流水系两岸应该保留开敞空间,保护沿岸绿化植被不受破坏。
5.保护与高庙古镇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流水系、农田、乡土景观、自然生态等景观环境不受破坏,严禁周边大型项目的建设,避免建设活动对历史文化遗产及自然环境景观造成影响及破坏。
6.保护镇域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传统建筑及其周边环境,镇域的村镇改造与建设应充分考虑与历史镇区空间肌理的融合,在保留其风貌特色的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
7.保护古镇内花溪源、极乐寺等风景旅游资源,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
8.保护镇域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它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
三、镇区保护规划
(一)保护定位
洪雅县高庙古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是川西独具景观与文化魅力的原生态山地古镇,是峨眉山、瓦屋山“蜀中二绝”旅游黄金线上的重要旅游节点,“大峨眉”旅游区腹地独具特色的原真性人文景区。
(二)古镇分级保护规划
为保存古镇的原真性,保护古镇传统格局及自然人文环境,确定该古镇保护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级。
核心保护范围:传统风貌较为完整,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体现古镇“口”字形传统格局区域,及其紧密依存的环境区域,面积为9.0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西侧至派出所、镇政府、高庙中学,南、北、东均至核心保护范围外100m区域,面积为27.58公顷。。
环境协调区:古镇所处的城镇建成区、规划镇区及古镇周边至二峨山、雅峨山山脊线的自然山体地带以及古镇西侧一定范围内的农业生产区域,面积约为334.55公顷。
(三)重要保护点
文物保护单位——高庙江西会馆(万寿宫)、五圣宫戏楼、花溪源酒窖池、高庙烈士遇难地(烈士桥)、花溪源石刻、高庙古镇、极乐寺遗址、二峨山摩崖造像;
文物点——郭吓李氏兄弟墓、杨万华夫妇墓、李元明夫妇墓、程元第夫妇墓、白公庵铁索桥、势至庵遗址;
古建筑——七烈士纪念馆(观音阁)、禹王宫、土地庙。
(四)保护要求
1.对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
2.对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建筑,规划认为应遵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保护控制规定,划定保护范围,进行挂牌保护。设立保护标志,悬挂在历史建筑出入口,标示历史建筑的名称、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高度、形式风格、营造年代、建筑材料、修复情况、产权归属、保护责任者等信息,以利于建筑的保护,提高居民、游人对历史建筑的认知程度,增强保护意识。
3.对高庙古镇进行分级保护,对古镇传统街巷两侧民居及古建筑需按恢复传统街景的要求对建筑的屋顶、门窗、墙面划分、建筑色彩、建筑材质、建筑高度、外部环境、地面铺装等进行整治修复。
四、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保护内容
高庙古镇的民间手工技艺、民俗文化、宗教文化、名人轶事等。其中,高庙古镇的白酒酿造工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保护对象。
(二)保护要求
1.做好文化空间的建档和挂牌工作。
2.保护现场较完好的文化空间本体。
3.适度回复部分已经消失的文化空间。
4.还原文化空间的文化功能属性。
(三)保护措施
1.尊重、保护、传承高庙古镇传统的儒家思想,隐逸文化。整理相关名人的事迹,整理与高庙古镇有关的轶闻趣事、民间传说。以史为镜,以人为鉴,弘扬名人的优秀品德,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2.对传统酿酒工艺进行深度挖掘、整理及弘扬,除保护酿酒酵池外,需考虑结合旅游规划古酒体验坊等功能设施以传承和发扬高庙白酒的酿酒工艺及白酒文化。
3.依托名人轶事及相关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并保护高庙古镇红色文化。
4.保护二峨山佛教文化,结合文化规划相关展示场所。
此次公示期为3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4月8日前以实名向我局规反映,联系电话:37403452。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附图:1.古镇保护范围图一
2.古镇保护范围图二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10日
附:

古镇保护范围图一

古镇保护范围图二